卷一 怒斩沙场 [前传]剑人*
你想选择什么兵器呢?
剑。
你可知道剑并不适合你?
师父,我就喜欢舞剑嘛。
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你听好了,剑法一道,当以身为柄,身与剑合,剑与神合
【下山前师傅送我一把“飞雪”,剑长三尺三寸,剑柄呈鱼形,剑身很厚,通体白色,寒光闪闪】
三年后我已经成为天下第一剑客,死在我剑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初出茅庐的黑道新秀,有享名已久的魔头老怪……
‘飞雪’一出无人能挡其锋,但我知道自己还没有悟道。当时我只知道剑开双刃,在手里是杀人利器。我不但是个剑客,还是个浪子,艳名四播的青楼女子,名动京师的大家闺秀,剑瞻琴心的江湖侠女,温柔可人的小家碧玉,有的是她们系于其身的千缕柔情。只是我在江湖的日子宁愿匆匆也不愿淡淡!
直到我二十二岁那年遇到了她,琴姬。江湖传闻她相貌并不出众,但她的琴却胜过千百把利剑。
蜀中
竹林
被江湖人称三大禁地的‘听风阁’。
当我的脚踏进竹林那一刻我就感觉到她在那里,风起,弦动,已不知是竹林风还是琴弦声,在这炎炎夏日竟有一股萧索之意。
我已经不能不动,因为我发现这个林子,甚至这里的一棵竹,一片风,一块土,都暗流涌动,一发动全身。确切的说,这是‘她的世界’。往前走一步我的气势就弱一分,再不动我气势将竭,可能连拔剑的机会都没了。
气机锁定竹林深处,冥冥中我感觉那里才是万籁之源。
剑出,气彻九重天!
破竹,一势四方动!
这片完整的空间被生生撕开了一个裂缝,我要在它的心脏上发动致命一击。已经看到了那个白衣抚琴的身影,剑越来越近,直到逼近她的心脏,看到她的容颜。
而这一剑竟再难向前刺出一寸?
因为此刻她的表情是那样安详,那样和谐。也许她真的并不美丽,但那一刻无疑她是最美的,是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那么自然的、无与伦比的真淳朴素的天生丽质。在平静和冷然的外表底下,她的眼神却透露出彷若在暗处鲜花般盛放的感情,在倾诉出对生命的热恋和某种超乎世俗的追求。
她就是竹,她就是风,她就是琴,一切虚无飘渺,一切又实实在在。此刻面对琴姬这个普通却绝不平凡的女人,我的剑再无法刺出。
※※※
我在竹林搭了一间小屋住了下来,与她的小楼遥遥相望,我们再没有见过一面。而每当我在林中舞剑的时候,总有琴声响起。琴声中有时是竹林,我听到的是万物生长,还有自然和平的期盼;有时是飞鸟,我听到的是灵动和欢快,还有母鸟对小鸟的关爱;有时候是一片白云,有时候是一缕微风,有时候是一汪清泉
琴声中,剑光如水,剑气似烟,剑舞中我的周围竟然飘起了翩翩雪花。我终于明白了‘飞雪’的真正含义,但我并不明白我的剑道到了什么层次。其实,现在我已经无意于什么剑道的真谛,只想这样永远舞下去,舞到满头白发,容颜老去,掩埋在雪花里。我越来越依赖这种感觉,这种精神的超脱,如沐浴在春风里,挥洒在细雨里…
有情,我日丽中天般的生命里有了温柔夜晚;有琴,我寂寂长夜中有了灿华烛照。情了了我的生命,琴了了我的亮。
我不知道在这个竹林住了多久,是三个月还是三年。直到有天琴声中突然传出几份萧萧,几点疲惫,一丝慵懒虽然是无意弹出的音节,但我感觉到了她的离意。虽然平淡,虽然无意,但飞雪已告诉我结果,因为这次落下的不是雪花是冰菱。
我不甘,我不愿,我的剑越舞越快,剑法却越来越支离破碎。左手食指和中指被冰菱划破已不能再持剑决,血滴到地上、身上我(炫)恍(书)然(网)不觉。而琴声却越来越远,我终于气力殆尽,摔倒在地。
“回来吧!”我已声嘶力竭,耳边只剩下竹林风。我不能放下手中的剑,不甘让琴声离去,我要起来,我要继续舞蹈……
攥紧右手才发现,手中竟然空无一物。那我方才手里拿的又是什么?地上不远处躺着一柄锈迹斑斑的剑,是它吗?那是无坚不摧,剑气如虹,一出无人能挡其锋的‘飞雪’吗?就这样默默的注视着那柄剑,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也许是千年
是了,它是‘飞雪’,它的样子就如同现在的我,我不认识现在的它,但我却知道现在自己的样子。
拣起来,抚摸着它冰冷的剑身就像摸着自己的脸,感觉到它那无坚不摧的剑身里沧桑的剑心,这一刻竟然觉得自己离它那么近。
我相信现在这把剑,现在的我,肯定是天下最厉害的剑。因为我已经和它合二为一,我就是它,它就是我。‘剑’即‘人’!
这就是剑道的真谛吗?肯定不是!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已经和剑道偏离的太远太远,因为现在我只是为剑所奴役,我只是个‘剑人’而已。这一刻,我似乎明白很多。确切的是当我成为‘剑人’的时候,我明白了很多关于剑的道理:
剑本轻灵,百兵之仙,飘逸脱离于尘世之外,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君子得之,中矩;小人得之,诡异称百变神兵不足为过,任何人都可以把剑用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得成剑道,选择一样兵器就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性。
我终于明白师傅当年说的话了,我真是不适合用剑。我只是喜欢用剑而已,而逞强的潇洒并不是真正的潇洒。是仙当然可以游戏红尘抛弃情缘,但这些我都做不到。竹林飞雪的时候,我的剑法固然潇洒飘逸,也只是极情于剑而已,却并非真正得成大道,要是得成大道就根本不会在意琴姬的离去了。
浪子是不该动真情的,当我动了真情,就不能轻松对应。因为我已经放不下,所以玩不起,一个玩不起的浪子就不再是浪子。
我慢慢有些明白琴姬了,她属于她自己,属于自然的每一个生灵,但不是属于一个人的。漫长的修炼中她会去接受各种挑战,每一个体验。但那只是挑战,只是体验而已。当她觉得倦了自然会离去的,因为她的心不会永远停在一处。或者说,她的心只属于她自己,她追求的也许是‘天道’!
我又有些茫然了,我追求的是剑道,但当我成为‘剑人’的那一刻才明白剑道离我是那么飘渺,即使武功天下第一又如何,即使我现在能使出毁天灭地的一剑又如何。能愈合心里的创伤吗?能踏进无上的剑道吗?
人即剑,剑即贱,剑人既贱人,出剑即犯贱!
罢罢罢
这不是我追求的道,为了剑,我已经舍弃了太多东西,从今天我将去追寻我的道。飞雪,你留在这里吧!你会找个好主人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的主人。
我走了!我要去那里?我又在那里?
江湖?江湖是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那么我是什么?
我只是在江湖这个漩涡里飘零的一片叶子。
我的路在那里?我留下了什么,记住了什么,放弃了什么,忘记了什么?我的道在何方?我做过什么?没做过什么?
没有一刻如此困惑过
也许人生就是在路上的,路可以无期,生命总是有限。又何必苦恋那一刻云动,那一季韶华?
一路行来,我见山过山,见岭跃岭,见河淌河,我非看尽人情,我愿尝遍人生!
一路行,一路想
直到前面已没有路,被一面高耸的石壁挡住,潺潺的流水从石壁上泻下,将这片石壁洗刷的光滑似玉。这是到了那里?是传说中的天涯吗?空中传来啾啾鸣声,只见一只鹏鸟掠过飘渺层云,无迹可寻
豁然间,我似乎被激起了一股傲气!
拔剑?
我似乎忘记我已没有剑,伸出右手,以指做剑,在石壁上挥毫写下:
“仰天长啸男儿气,壮怀激烈丈夫吟:
男儿四方志,岂久困泥沙?
当纵横四海,万里凌云,高怀隘世,壮气横天,冰肝玉胆,砺带山河,结交一心,相期千里,宁卿负我,我勿负卿,流水不回休叹,白云无迹莫追!”几行大字。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动人的事,而生命之所以有意义,就是动人的历程与经验。成功失败并不重要,但其中奋斗的过程才是最迷人之处。我愿行走天涯尝尽人生,我是张世,嚣张的张,不可一世的世!
那应该是我生命中最后一次用剑,以指做剑。心中的烦闷在写完后一扫而光,扬天长笑一声,转身离去。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一章]刀旅(一)*
十里街,王家铁铺,是这座镇上唯一一家铁铺。每天从早到晚叮叮当当的响声不绝于耳,和小贩的吆喝声融到一起,倒也为这个小镇增色不少。
“老板,可有好钢铁么?”
老王看此人,暴长发须,双目却光亮如星,高而饱满的鼻下,薄薄的唇线宛如大理石雕刻,穿着一件粗织布衣,却戗戗地有种说不出来的豪霸不羁之气,倒也不敢怠慢了。住了手,一脸殷勤的问道:“壮士,要打什么生活?”
那男子的眼睛在成品半成品的兵器堆上看着,随意说了一句:“要打把兵刃,不知有上等好么?”
老王一听喜上眉梢,因为要定做的兵刃要求会比较多,价格却也要高上不少。先看看他到底要什么样的,这活计是否能揽下来,说了一句:“小老儿这里正有些现成的好兵刃,不知道壮士能否看的上眼。”
“也好,拿来看看吧。”那男子才转头看了老王一眼,似是不喜多言。
铁铺虽小,但徒弟和活计倒不少,都是街坊邻居的孩子。老王忙招呼他们去取,不一会就抱来一捆,刀刀剑剑叮叮铛挡撂了一地。
那男子两眼在那堆兵器上略略扫了一遍,淡淡说了一句:“就这样的货色吗?还有好的没?”
老王这下有些不高兴了,这行当干了十几年,什么人没见过。这人的神情语气就不像来买兵器,倒像是找事的,忍着几分闷气,从地上拣起一把剑递到那男子面前说,“这把不行吗?”
那男子似乎是苦笑了一下,摇摇头道:“这世上还有好剑吗?还是换把刀吧。”说罢两指在剑身上一夹,老王手里那把剑就断成了两截。
老王心头一惊,暗道今天是遇到惹不起的人了,打铁为生的老王怎么不明白用肉指夹断那剑需要多大力气。虽然不是很明白他刚才说的话,还是从地下拣起一把刀恭恭敬敬的递了过去。那把刀,刀身黑黝黝,看老王拿的样子份量应该不轻。
那男子剑眉轻轻一挑,右掌在那刀身上抚了一遍淡淡道:“钢水尚可,只是还算不得好刀。”说完,他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抛向老王的怀里,转头就走。只留下轻飘飘的一句,“看来这里没什么好刀,这锭银子就当是赔你两把兵刃的吧。”
老王一手接住银子,这才发现另一手中那把刀只有半截了,那人的一脚已迈出了门槛。
当下一楞,忙叫了一声:“壮士慢走,还有一把。”
“拿来!”那人已赫然就在眼前,似乎之前从未跨出过铁铺半步。
老王顾不得是否是眼花,也不招呼活计,亲自就向后堂踮踮的跑去。刚那男子抛过来的银子估摸着也有五两重吧,这可是他几个月才能赚来的。他虽然想赚钱,只是这人的银子拿着也烫手,他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心里已有了计较。铁铺的生意虽然不景气,但是老王岁数大了,形形色色见过的人也多,对什么人该说什么话,上什么货还是很明白的。
把那刀拿出来的时候,其实他还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自己这次蒙对了没有。看那把刀,锈迹斑斑形状古怪,说像马形刀又比马形刀宽,更异与朴刀与雁铃刀。那本是年前一个邋遢的醉鬼硬卖给他的,说是要十两银子,最后好歹给了一两才打发走。留下后才觉得给一两都后悔,因为这把刀连普通的木柴都难劈的开,曾试着想炼了它,没想到还死活炼不化,砸不烂,就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过后就当废铁扔到了柴房里了。现在把它拿出来是抱着些侥幸心理的,因为好多人都爱对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假装很了解。现在正好拿这个人,这把刀来试一试,要让自己蒙对了还能赚上一笔,何乐而不为?何况这种人即使是事后明白了,他也不好意思找茬反悔。年老成精的老王心里打着
小算盘,一双看似昏花却滴溜溜乱转的眼睛盯着那人。
那男子将刀接到手里,细细的看了起来。老王其实一边在打着小算盘,却也提心吊胆着,怕又是当啷一声,再断成两截,那这生意就彻底砸了。等了许久并没听见‘当啷’断成两截的声音,那男子抬头望了老王一眼道,“多少钱卖?”脸上仍不带一丝表情,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三,三,三两!”老王半天才说了一句。本来他也想多要些,但骇于刚才那人用肉指夹断利剑的功夫,虽然不怕他买了反悔,就怕他以后发现上当了让自己吃些小亏什么的,那自己这小本生意可就难做了,所以才开口要了三两。心道这样都早赚够本了,小眼睛却仍滴溜溜乱转盯着那男子看,妄图从男人脸上看出些蛛丝马迹来,但是可惜的很那人从进来到现在脸上一直一副漠不关心冷冷淡淡的表情。
“给你十两,这刀我要了。”说完没等老王回过神来,那人和那刀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是手里多了一锭比刚才还要重上好多的银子。老王拿着银子楞在那里,半天没回过神来,那人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心里只想着今天发达了。
这才想起可不是赚了三五两,算上刚才那锭,足足十五两啊。天那,这可是自己大半年才能赚到的啊
※※※
出了铁铺,那人长长舒了口气,一脸的笑意,和刚才买刀的时候判若两人。心道今天发达了,本想随便打把称手的兵刃用,没想到在这么个小地方居然拣到宝了。之前他并未敢流露出欣喜的表情,是怕那铁匠反口不卖,岂不暴殄了天物。
如果没看错的话,这把刀应该是几百年前的铸器大师墨嫡的收山之作‘怒斩’!他曾看过一个古本的兵器图谱,上面的‘怒斩’就是这个样子。传说它需要以心血开锋,开锋后每逢七月十三必要百人养刀。选在此阳气消而未亡,阴气长而未成之日养刀,刀成之日鬼哭人嚎,无能挡其锋!古往今来这刀几易其手,并没有人发现其中的秘密,即使是知道以心血开锋,也不懂得养刀的最佳时机。因此‘怒斩’之名反不如墨嫡所铸的其他几样有名,墨嫡的收山之作竟被人谬以失败论,而之后那把刀就不知所踪!世事伦常,他看的那本兵器图谱的附录恰巧就有怒斩的养刀方法,后面还有一排小字【未睹其真容甚憾!然,天下大善,罢罢】可巧,今天就遇见它了。
“咚咚咚”
那人抬起头,看到前面好多人排着长队,只能听见前面传来的鼓声,人围的黑压压一片,不知道在干什么。走过去,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在招募兵士。那人似是思索了一会,又看看手里的刀,跟到了队尾。
过了大半个时辰才轮到他,奇怪的是今天的太阳很毒,站了这么半天那人额头上竟不带一丝汗迹,不过这么多人根本没人注意到。那负责记录的人头也不抬,问了一句:名字?
那人淡淡说了两个字,记录的人在名册上大笔一划又说:“在这里按个手印。”然后把一个名册递了过来,那人犹豫了一下,在写着张世的名字上按上了一个鲜红的指印。
“好了,从这道侧门进去,有接引的人。下一个!”那人面上一愕,似是根本没想到参军居然是这样容易的,愣了半响才向那道侧门走去。
这人正是浪迹天涯的张世,兵刃是一个武者的手臂,当初他抛弃飞雪算是壮士扼腕吧。来到这个小镇后,似乎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牵引着跟随那打铁声走了进去,无意遇到怒斩,现在又选择了军伍,也许有些事情真是早就注定好的。脚虽然在自己身上,但路却早在脚下。那就往前走吧,品味过柔情后,他现在才忽然发现也许铁血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吧?想到这里他笑了,如春花绽放,冰雪消融。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二章]刀旅(二)*
【修正版】
这是肃州的一支厢军,张世现在是厢军的一个小兵兵。想当初以为参军是一定可以有仗打的,谁料
哎!
既不训练也没参加过一次校阅,每天不是去这边筑城,那边修路,再就是跑跑运输还兼做些杂役。修葺屋顶,扎篱笆墙,还真让他学到了不少以前从来都不会的技能。
熬吧,兴许那天就有上阵杀敌的机会了,张世这样安慰着自己。至少这条刚刚开始的路自己断不会半途而废的,如果要离开那也得走到无路可走才行。
你问‘怒斩’?休要提它,没仗可打,无敌可杀,它的遭遇当然更不如张世。不过说来张世还真是沾了怒斩不少“光”呢,刚来这里的时候,同队的几个家伙见他有这么一把非‘马’形怪刀,还整日刀不离身,就很隐讳的问他以前是不是干这行当的,然后比划了一个向下喀嚓的动作。张世想大概是问他有没有干过杀人越货的勾当,当然不能苟同。怎么说自己以前在江湖漂泊的时候也是劫富济贫的剑侠,只杀那些该杀可杀之人,自不能和杀人越货的强盗相提并论。无奈他越是不承认,那些人就越认为他是有意隐瞒。还说他参军都带着那家伙什,不是干那勾当的是做什么的。
张世心道,难道江湖人身上都有一股浩然杀气不成,装普通人都装不来?在那帮人的‘威逼利诱’之下,他只好点头当是默认了。他们这才饶了他,却换上一脸坏笑的表情,逐个摸过他那把刀后,还在他肩膀上拍上一巴掌,一副早已了然于心的架势。
从那以后,干活休息的闲暇总有人来瞧他的刀。看的人多了,张世心里也犯起嘀咕来,难道这些人也认得这把‘怒斩’不成?想想没道理呀,那兵器图谱的古本,他都是好不容易才得来的。而这些家伙斗大的字能认识一箩筐都不得了,何论看懂古本兵器图谱,不过这些他也懒的去理会了。也许是因为分享了张世‘秘密’的原因吧,他走到那里似乎都很受欢迎。尤其是那把刀,几乎谁人见了都要摸上一把。直到那一天,张世才知道原来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发誓,知道那件事的人统统要灭口。那是张世的受辱日,也是怒斩的蒙羞日!
那天,他们小队被派到城北去修筑城墙,负责分配劳务的夫长把张世叫过去说,“今天给你安排个好差事,你老本行,肯定手到擒来。”
张世心想,莫不是去杀人,怒斩啊怒斩,咱有机会饮血了。腰间的怒斩似乎也听到了他的心声,张世能感觉到从它冰凉的刀身上也透出一股嗜血之意。
到了目的地,他傻眼了,因为这里赫然是猪圈!难道他们把自己当杀猪的了?
没想到他还真是会错意了,说杀猪的还高抬了,他们压根就没把自己当成杀猪的。看到张世楞在那里,夫长催促道,“动手啊,发什么呆呀?”
“动,动手,从那动啊?”张世已经语无伦次了,他握刀的手有些发抖,怒斩几乎从手里掉下去。当初死在飞雪剑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有初出茅庐的黑道新秀,有成名已久的老怪魔头。没想到在面对一头猪的时候,自己的手居然会发抖!发抖还算是轻的,夫长接下来的话简直让他有种自杀的强烈欲望。
夫长说:“当然是从下面动手,劁猪难不成从上面动手?”
张世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的营帐,他只依稀记得,自己并不是女人,不懂得绣花,那天却做了一件比绣花还要难上十倍的活计。假如王铁匠知道那把连木柴都难以劈开的刀,居然可以在这个人手中创下如此壮举又会怎么想呢?
倒是自从创下这壮举后,好多人都远远看到他就捂着裤裆跑开了。他们也许是怕张世一不高兴,也给他们鬼神莫测的喀嚓一下子吧?不过,说实话那些天张世耳根子倒是清净了许多。
其实他在郁闷过后也曾想过,自己真会将这些家伙灭口吗?想到这里他笑了,那答案自然是不会喽!他发现在这里呆了不长时间,自己已经变了很多。习惯了晚上在他们的鼾声中睡着,整日在劳累与骂骂咧咧中度过
他都有些佩服自己了,锦衣玉食,携美共浴的习惯竟然说改就改了,很轻易的融入到这里,似乎这种生活才更适合自己。仿佛这种生活才是最真实的生活,以前都像是生活在梦幻中一样。
以前他懂得什么菜烧到几分火候,如何吃,选择什么器具吃才最爽口,还一定要细嚼慢咽才能品出其中的滋味来。现在几个窝头加一瓷碗稀粥,三两口就扒拉完了,竟然觉得也是一种滋味。
以前他懂得什么天气,什么地利最适合设伏,杀人,现在却懂了建造房屋该先起那一根椽子,筑城墙又如何把青砖砌成一条直线看着虽然是大伙齐心协力修葺的房屋,筑起的城墙,却也有一份自豪在里面。因为那里面也有自己凿过的椽子,抹过的墙皮。
以前他在江湖的时候似乎从来都不缺钱,对钱财也没有什么认识,他最喜欢的一句诗就是‘千金散尽还复来’。现在却每到月初就开始盼,盼着月底发晌银的那一天,到时候大家就可以出去吃顿好的了。虽然那点钱也许都不够自己以前吃一道菜的,现在说是吃顿好的,也只是一碗阳春面而已,如果多点钱还可以加一颗卤蛋。
让张世不由想起了上个月大家一起去吃面的情景,面端上来别人的都是小碗,只有他自己的是大碗。当时觉得纳闷,明明这些家伙平时一个个比自己还要能吃,今天怎么突然像是肚子变小了一样。等他们要第二碗的时候,张世才明白了其中的机关。原来两小碗的价钱和一大碗是一样的,但是量却远远大过了一大碗。
这些都是以前的自己所不懂的,如果说以前自己只知道享受,那现在却懂得了去创造。也许真正懂得创造生活的人,才能真正懂得享受的滋味吧?
他也曾问过自己:“这还是以前那个潇洒无羁的张世吗?”在这里呆的时间一久答案自然也就有了,是不是以前的自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在开始着一种新的生活。
选择了刀,如果在江湖,那他会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会让敌人的鲜血洒满衣襟。选择了军伍,是因为他觉得这里似乎才能真正实现一个男人的价值。
他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上战场打仗,体验向往的那种旌旗飞扬下,战鼓声声中金戈铁马的生活。还有就是,张世觉得自己更对不起怒斩。它没有在铁匠铺里成为千古绝唱,却在自己手里成了阉猪利器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三章]刀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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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介绍身边这些‘猪猡’们给大家认识了,张世所在的这个百人小队,最大的官就是百夫长,大家也叫他都头,再大的官没见过。然后下来每十人又分为一组设十夫长一名,平时分配劳务都是以组为单位。张世这个组的十夫长叫阿天,是他们的头,听说以前是在某个村子当保甲的,所以在这里理所当然的就成了他们的头。这人身上还真有那么一股子仗义劲,平日里替大伙做了不少事,操了不少心,所以大家也很愿意听他的。
自小父母双亡被奶奶拉大的斌子,奶奶死后,不识文不懂武的他为了奶奶的遗愿,来到这军伍之中。他平日总爱说一句,奶奶希望着我能出息。每次发的月晌本来就没多少,他还要省出一半来,说要到清明的时候给奶奶多带些好吃的。
张世最怕人提起身世,从小到大就知道师傅,对自己的身世师傅一直避而不谈。所以对斌子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没事也喜欢和他坐在一起聊聊。说是聊,更多的时候却是两个人一起躺在地上看天空,仿佛只有看着这广袤的天空才能让两人暂时放下心中的隐痛。
还有一个胖子,大家都叫他‘瘦哥’,真名反而被淡忘了,他似乎也无所谓大家的称呼。瘦哥话不多,但张世第一次见这家伙就觉得投缘,也许是刚来的时候他也不怎么爱说话的原因吧。只是想不通他长的一副富态相,又怎么会来参军的?闲聊时,大家总爱拿瘦哥的样子来打趣,说他要生在富人家怎么也是个财主,绫罗绸缎,珠光宝气,三妻四妾的。每当这时候瘦哥总是还以慈眉善目的一笑,却只会惹来大伙更疯狂的调侃,说瘦哥一定是想到小妾的细皮嫩肉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都会扯到一个人,虽是男儿之身的他却老会做出些女儿之态来。比如动不动跺跺脚,发发小脾气,也不怎么合群,大家都叫他铃铛。因为他体形虽小却眼如铜铃,最古怪的是不管多热的天睡觉干活都穿一件紧身的软甲,说是父亲临死前留给他的,怎么也不肯脱。看那软甲的质料不像是穷人家能有的东西,张世想他的身份应该不一般,就是怎么会来厢军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不合群,所以是一个人睡在墙角的,大家也懒的和他搅和,只是背地里老叫他假小子。张世刚来的时候看他那边颇为宽敞,就和他一起挤在墙角里。起初铃铛还不太乐意,每晚睡觉的时候都把背对着张世。后来住习惯了,每天醒来张世都发现自己的胳膊被这小子牢牢的抱着,让他哭笑不得,却只能默默忍受着。因为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又没了父亲,偶然有些怪异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时候张世总喜欢捏着他的鼻子把他揪醒,而他被揪醒也不忘瞪着铜铃大眼,恶狠狠的撕住张世的耳朵骂一声畜生
张世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总喜欢独来独往,喝花酒论风月的朋友不少,但真正的知己却找不出一
个。在这里每天虽是干些粗活,他的笑容却比以前几年加起来都要多。经过这几个月来的了解,他发现这些人大多都是很淳朴的乡民。他们参军也无非生活所迫而已,在这大家庭中仍不失善良的本性,即使有时候开些玩笑也是完全没有恶意的。张世开始喜欢这里了,喜欢这里的生活,同样喜欢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感觉。所谓英雄无论出处,要交真心朋友,正是应在一无所有时。这时侯所交的朋友,多半都可以共患难、同闯荡的;至少,你没权我没势的,除了以心相交,彼此都一无所图。
虽然这些人多出自市井乡野,但从他们口中倒也听到不少张世以前根本不知道的东西。这几年的旱涝,让百姓几乎颗粒无收,而王朝的赋税却并没有降下来。达官的狗要吃,士族的屋要建,王廷的楼要修这些钱还得“取之于民”呢,所以才有这么多人来参军。虽然在军中克扣军饷的事也常有发生,但在这些百姓小民眼中已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还听他们说曾在王朝享誉盛名的将军金三,都因看不管王朝近些年的所作所为已弃甲归田不问朝事了。张世虽然知道王朝已由简入奢,开始凋零,早无往日盛华的半点风貌,但从他们的口中才真正了解现在的状况。
其实他更明白这些人也只是发发牢骚,抒抒怨气罢了,只要还有一天有吃有田,能混饱肚子就心宽体胖了。他们就像是生活在王朝这颗大树上的蚂蚁,虽然说蚍蜉撼大树,但是他们同样需要这个大树来栖身。何况人心永远是靠着利益来驱动的,即使蚂蚁可以撼倒大树它们也需要切实的利益来驱动。所以眼下还没听到有什么地方的流民造反作乱,开仓放粮的事发生。也许还没到激化的程度,现在至少这些人还能忍,只是不知道这颗大树又能撑的了多久呢?师傅曾告诉过张世一句话:在没有能力改变环境的时候,那就去适应环境吧。所以他更多的时候只是在听,从来不发表什么意见。倒是对他们说的那个金三,多少有点好奇。曾经是江湖中人的他,很少对王朝官员有什么了解。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所以江湖和王朝就像两个极端一样。对他们所说的金三,张世根本无从所知。他们口中的金三不过同一个故事的不同流传而已,除了什么黑马银枪,驱逐蠹兰入侵就没什么新鲜的了。驱逐蠹兰入侵的事张世倒是听说过,现在才知道领头的将领叫金三,但这些都不是他操心的,所以听过后也就差不多忘记了。
而每当提起打仗的事似乎他们都不怎么热心,包括阿天也是一副不打起来最好的样子。在这一点上只有铃铛和张世的心思惊人的一致,他同样渴望着杀戮和热血。其他人张世慢慢也明白了他们的想法,他们参军多是为了生计混口饭吃,仗当然能不打最好。如今张世才晓得王朝的军队主要分禁兵?厢兵和乡兵三种,在边境地区还有蕃兵等。禁兵是军队的主力,兵额多时在百万以上,主要任务是“守京师,备征戍”;而厢兵名义上也是一种常备兵,实际上是一支专任劳役的队伍,厢兵也就是民兵啦!他们是参军前就知道这些,而像张世这样冒冒失失逮着一个军营就进的家伙应该不会很多,张世想铃铛说不定也和自己一样吧?
“匈奴快些打过来吧;肃州牧判国吧让我上战场!”【罪过,罪过。张世也只是在心里暗暗想一想可不敢真这么喊!】
除此之外张世最大的变化就是变的和他们一样粗俗了,他喜欢叫别人‘猪猡’,他们还张世一句‘畜生’。其实这些名称都是完全没有恶意的,倒让互相之间平添许多亲切,张世也会在听完他们的荤话后编些笑料博大家一乐。这些人比起江湖上见过的那些自誉名门正派,伪君子之流要可敬多了。
他们的生活并非完全没有色彩的
卷一 怒斩沙场 [第四章]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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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张世咒的,肃州牧并没有判国,匈奴却真的打过来了。蕃兵大败,边关告急的消息传来,就连这支劳役队也风风火火的操练起来,说是不久有可能会被编入禁军。又不知从那调来一个教头,据说是从前线负伤退下来的老兵,一副久经沙场的模样。教头左手只有四根手指,说一根是在战场上时候被刀砍掉的。虽然明白打仗会受伤,会死人,但教头的现身说法还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让众人心中都蒙上了一层阴影。这里面唯有张世和铃铛是例外,消息传来的第一时间张世笑了。是那种很得意的笑,因为这一天并没有让他等太久。虽然他喜欢这里的生活,但他更渴望着能在沙场上切身的体验那种铁血豪情的味道。他紧紧握着手里的怒斩,心道:兄弟,这一刻,你也等了好{炫&书&网}久吧?当然和怒斩一样的还有雀跃的铃铛。
肃州草堂,那教头在茅亭正中落坐,下面是黑压压的劳役队众。教头看起来精神矍铄,兴致很高,他先问大家行军打仗最重要的是什么?
有人回答,得有个好将军。
有人说,得有不怕死的勇气
那教头说:“你们说的都对,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要数粮草。”然后就云里雾里的说了一大堆粮草的重要性,听的众人不知所云。在张世想来,打仗需要多方面的配合,每一样都很重要。如果说粮草重要而忽略了勇气与指挥的话,‘破釜沉舟’一役又怎么说?对这些,他其实并没多大兴趣,在他心中能在血腥杀戮里存亡,万军之中取得上将首级才是自己最想做的事。听那教头训导的时候,张世的心已经飞到千里之外,王朝和匈奴作战的第一线了。
教头一个上午压根就没提训练的事,讲完粮草下午又不知道怎么扯到伙食,说起这些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先说行军体力消耗大,所以吃盐是何等的重要,光放盐有多少门道就讲了几个时辰,直听的大家昏昏欲睡。
临了,张世看满场就剩瘦哥还瞪着两只小眼,张着大嘴,兴致勃勃的听教头在那里讲厨经,别人都借机尿遁了。第二天那教头再没有来,百夫长说是让上面召回了。可百夫长后面的话就有些让人瞠目结舌了
这才知道,原来那人真是从前线下来的老兵没错,左手的食指是在战场上被刀砍下的也没错,只是那是一把菜刀。因为那教头原本就是伙头军,手指自然是切菜的时候不小心被切下的。他烧的一手好菜倒是真的,这次是一个朝中大员从前线调来当私厨使用的。路过肃州,就以老兵的身份担当了一回教头,算是搞战前动员的。
战时可以随意从第一线调下伙头军,竟然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美食欲而已。那些作战在第一线的士兵们,又是谁在给他们做饭。难道都是饿着肚子上战场的吗?可想王朝腐败到了何等境界,这样的王朝值得士兵去送死去卖命吗?众人听罢皆无语,怪不得那教头讲粮草那么重要,他原本就是做这行当的。只是劳役队目前面临着一个难题,包括百夫长在内没有一个是真正打过仗的,甚至大多数人连兵器都没摸过。真要打起仗来,也许只是多了一堆送死的尸体而已。所以必须要赶快组织起来,马上开始训练,百夫长最终决定在队内挑一个擅武的人担起这临时教头一职。选来选去竟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张世以那日阉猪的绝佳表现,还有那招‘鬼神莫测’的刀法,很‘荣幸’的被选为教头。
这下犯难了,自己会武功不假,可是打仗完全不是江湖那一套。群殴和正规作战是有区别的,讲配合,重在实来实去。这点张世虽然懂,但将这群庄稼汉在很短的时间内训练成合格的士兵并不容易。
无奈归无奈,最终还是拟出了一套训练方案,张世准备从五个方面训练他们?力量,速度,耐力,柔韧,基本招式。因为考虑到这些人的情况所以柔韧一项又被剔除了。力量方面主要是举石锁,拧竹捆,拧磨盘等;速度方面主要是躲闪投掷物等;耐力主要是负重跑,还有打木桩等;基本招式只教授他们入门的刀法。
其实张世觉得战场上最有用的是长兵器,如大刀,长枪,因为匈奴是骑射为主,游牧天下的兵种为主,所以长兵器则更能发挥出优势来。无奈这些都是他的弱项,按张世的想法,是让铃铛和斌子他们这些身形比较矮小,对重武器力量控制不太好的用剑,谁料这帮人竟惊人一致的在选择兵器时都选了刀。也许张世那一次所展示的刀法太过震撼,或者就是他们真觉得剑要比刀弱吧?曾在江湖上号称飞雪一出无人能挡其锋的张世,今日竟落得无人求教剑术,不知道对他来说算是一种幸运还是悲哀呢?
百人劳役队,就这样成了大刀组,终于要开始训练了。一开始训练才发现,这些人不知是否平时劳作惯了,力量和耐力方面都很容易就达到了他的要求,阿天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只是速度方面就比较勉强了,铃铛的速度与反应能力在这一项几乎是出类拔萃的,而瘦哥就属于异类了。他的速度居然可以和瘦小的铃铛相媲美,实在很让张世诧异。他诧异的还不是这个,而是瘦哥似是有所保留,还并未发挥出他全部的实力。他和铃铛同时跑过留下的脚印就是佐证,以瘦哥的身体留下的脚印应该深些才是,而那脚印却比铃铛还要浅上许多。
真是没有想到,慈眉善目的胖子居然还是个隐藏很深的高手。张世看在眼里,却并没有点破,只是暗暗留意着。而他本人,如果说以前这些人对他劁猪匠的身份有几分三分不屑,七分(炫)畏(书)惧(网)的话,现在已成了十分的佩服。那是因为,和他们同样的训练项目张世都加量完成的。现在估计又有许多人对他劁猪匠的身份开始好奇了,张世也懒的理会了。
训练三个多月,众人的表现还基本让他满意。虽然他们对打仗的积极性不高,但都能定量完成训练项目。现在张世倒有些希望他们能迟些上战场了,虽然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张世明白什么是厮杀,什么叫不死不休。他不敢想象现在这些活蹦乱跳的猪猡们,打完一仗后活下的又有几个?
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死神能是否会眷顾下这帮猪猡呢?没有人能回答上来。而铃铛每天就像盼着过年的小孩子一样渴望出征,其实张世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他。虽然他的速度和灵活性很不错,但是对刀的掌握和力道控制上却比要其他人弱上好多。张世心道,但愿他的速度能弥补这些不足吧!现在张世在想阿天昨天问自己的一个问题,直到现在他还没想出答案。
阿天的问题看似很简单,他问张世:‘我们为什么要打仗?’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去回答他了,在张世想来参军就一定要打仗的,他从参军第一天就盼着打仗,去厮杀,去流血
那只是他为自己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已,但是对别人来说呢,他真没认真想过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是啊!为什么?
张世想说,因为我们要守护家园,为自己的家人,兄弟,朋友,求一方平安。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因为这个答案他连自己都不能说服,如果是这样那匈奴的铁骑又为何要踏起这战事呢?
这天下是谁家的天下?这王土又是谁人的王土?什么是我族?什么是异类?
张世有些迷茫了
前方有消息传来王朝屡战屡败,边境的城池被攻破了一座又一座。张世叹了一声,心道:许是安稳日子过太久了,那些身居高位者靠着祖辈的余荫混到今日。他们的祖辈打天下的时候,可曾想过自己的子孙能否守的住这偌大家业呢?
就像身在武林的时候才会去想那些门派纠葛,江湖仇杀,而今身在军伍之中就不得不想到这些。唉,算了,还是师傅那句话说的好。其实想这些又有什么用,现在自己只是一个体验人生的小兵兵,等能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再说那些好高婺远的话吧!
在这里,只能融入这里!即使我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战争还是要来了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五章]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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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的日子终于到来了,他们这支小队临时被编入禁军,主要负责给养。这样的安排让张世不由窃喜,如此他们这支百人小队也许存活下来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他虽然渴望着杀戮但他并不能容忍这些猪猡们一个个死在自己面前。毕竟这些日子,他们已经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来到前线已经快一个月了,他们这些人并没有正式的遇上几次真正的战斗,一大半时间都被折腾到路上。匈奴多是骑兵,他们可以化整为零也可以化零为整,用的是那种小打一下就跑的战术。要么就是兜圈子,专挑骑兵的马腿出手,让王朝军队失去追歼之力。谁说他们是蛮夷不开化的种族,这样的计策也许只有从草原狼身上才学能到的吧?这一个月王朝军队消耗甚大,随行的粮草已经不多了。虽然几乎天天有马肉吃,不过谁都明白,他们吃的不是马肉,而是王朝的骑兵。
张世他们小队这次奉命驻扎在一个叫砚貉的边境小城,他们来的时候这里早已被劫掠一空,百姓流亡四处,可以说就是一座空城。驻扎在这说是收复失地,可这样的失地收复了又有何用?在匈奴人眼中已经失去意义的一座小城,还要浪费兵力去守护,张世心想这才真遂了匈奴人的本意吧。可
笑的是前日还收到王朝的一纸嘉奖令,说收复砚貉,班师回朝的时候要论功行赏云云
千里之外的王朝固然闭目塞听,这里的驻守的小兵那一个不明白眼下的情形。这就是战争吗?虽然身在前线,张世却觉得这样的战争和自己心中所想相差太远了。
但有些事想避是避不了的,比如战争就免不了刀枪,驻守这里也同样会遭遇匈奴的骑兵。开始只是有零星的骑兵出现,这样的情况早已见怪不怪,所以猪猡们并没有接到出击的命令,自问他们这些人还没那么大排场蒙匈奴骑兵看的起吧。但他们还是错了,匈奴骑兵看起的不是他们这些扔下锄把的(厢)禁军,不是他们所驻守的这座空城,而是他们负责看运的那些给养物资。不多时就见匈奴的骑兵越聚越多,估计有百余骑的样子。
战争在悄无声息中开始了,并没有听到敌人进攻的号角。百余胡骑在前门围成一个马蹄的形状,怪叫着,不停的打着口哨,挥舞着手里的马刀。让张世想起了狩猎的样子,在那些胡骑眼中的他们也许就像虎口下的小羊羔吧?
都头下令将他们这些人分成了两拨,一拨负责前门堵敌,一拨从后门带着物资转移。张世和阿天他们被分配到到转移物资一行,斌子和另一拨人被分到了前门。他们还没有行出砚貉后门,前门的战斗就已经开始了。厮杀,惨叫声从前门传来,不知道又有谁倒下,张世他们已经顾不的那里的战斗了。现在他们的任务是将物资安全的转移到离砚貉十里的良晔,那里有禁军的骠营,到那里就安全了。
一路车马匆匆并没有遇到什么袭击,张世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在他想来那些骑兵是奔着他们的物资来的,断不会如此轻易的放过这口肥肉。难道是前门已完全阻击住了他们?应该没有这么简单!
运送物资的队伍快到杨树林了,过了杨树林离良晔也就不远了,大家都暗暗松了口气。铃铛还一路懊悔着,说怎么没被分到前门堵敌的一方。张世却感觉到危险真的已经来临了,他心里想着:“后生,搏杀难道真如儿戏吗?过了今天你就明白了,仰或是我看低你了”。
‘阿天,招呼大家拔刀应战!’张世沉声发令。阿天左顾右盼了一番虽然并没有见到敌人的影子,还是招呼大家拔刀戒备,这是在训练的时候他们对张世建立起的信任。
似乎是为了证明阿天的疑虑,刹时从树林里刮出了一股黑色的旋风。当然不是旋风,是匈奴的铁骑!如果说砚貉的匈奴骑兵是几只小狐狸的话,那这里卧着的就是一只大老虎,足有三四百骑
张世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训练有素,这么多人马潜伏在这里居然藏的如此隐秘,人还好说,还有马,已经没有时间想这些了。‘阿天,铃铛,瘦哥我们几个站到一起!’张世厉声喝道。保护不了这么多人,只能找到几个相熟的和自己站到一起,这样也好有个照应。阿天,瘦哥,铃铛三人迅速以张世为首站成了‘品’字型。瘦哥在左,横刀在手,慈眉善目的表情如同被冰封住;阿天铃铛在右,阿天呲着牙,手里的刀已经扬起,他旁边的铃铛眼睛瞪的像铜铃一样。铃铛拿刀的手轻颤着,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害怕。
胡骑已经呼啸一声杀将过来,以他们四人为首的队伍丝毫不乱。眼看着马蹄越来越近,几乎快要踏到人面上了,只听张世暴喝了一声:“杀!”喝声中他的刀已挥出,后面的众人纷纷冲了上去。说真的,张世杀过不少人,却也是第一次经历这么多人的杀戮,况且还要保护同伴。握着手里的刀,他的剑眉飞扬神情肃穆,感觉到有种说不出的情绪在心中激荡。仿佛此刻怒斩在手,自己就有着万丈的豪气,数百骑算的什么,虽万人吾往亦。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怒斩带给自己的,还是被战场激发出来的,现在他心中只剩下一个字,那就是?杀!
搏杀中的张世居然听到了风声,不,是杀气。是从怒斩身上散发的杀气!张世并不知道怒斩不开锋,居然就可以迸裂出如斯杀气。暗赞了声:好伙计!这下,他更无所忌讳了。怒斩的杀气迸裂成一个巨形的扇面,堪堪将阿天他们几人护在其间,战马上的敌兵几乎没有见到怒斩的样子就被削下半边头颅。
见血的张世更加疯狂,嗜血的怒斩更加贪婪,阿天他们几个也没闲着,刀刀过去,马腿不存。这也许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吧?没想到他们还学的挺快的,这正是匈奴人对付王朝骑兵的办法。
除了张世最为亮眼的人该是胖子和阿天了。阿天的刀和他的人一样稳重,虽然慢但是刀刀下去,鲜有砍空,不是马嘶就是人叫,立竿见影;胖子在参加训练的时候就是个异术,当时只看到他的身法,原来他的刀速也并不逊于身法。胖子手里的刀闪电般的在马腹上拉过,看似只留下一条长长的细缝,那马一跑肠子就一股脑的从那细缝中掉了出来。铃铛的位置一直保持和张世阿天在一条斜线上,从他们这边过来的攻击,被张世的怒斩夺下大半风头。剩下的小半速度一缓,正好留给阿天出刀的时间,铃铛只是在两人的夹缝中抽冷补上一刀。
这是这些厢军们第一次参加真正的战斗,他们的弊端也很快凸显出来,本来成型的队伍在胡骑冲过来后就乱成了一锅粥。现在只有张世几人像一个毒蒺藜,在胡骑中滚来滚去,所过之处鲜留有全尸。
张世的脸上已溅满血浆,阿天他们几个也好不到那去。有人加入到张世他们的圈子里,后来附到毒蒺藜上来的人越来越多,似乎都把毒蒺藜看成了保护伞。开始还感觉不到,但范围一大问题也就出现了。这毒蒺藜滚动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本来他们可以灵活的主动出击,现在已经成被动挨打的对象了。匈奴骑兵早就留意到这个毒蒺藜,只是他们的速度太快,攻势也很猛,不好靠近。现在机会终于来,那毒蒺藜速度一慢下来,他们就马上围了过来。
张世几人的压力越来越大,那么多人加进圈中,不但攻击没有加强,反而有种被拖住手脚的感觉。不时听到惨呼在他们左右响起,此时张世真想自己是一棵大树,可是他根本无能为力。战争是一群人的杀戮,要配合得当才能取得绝对的优势。他们几人本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优势,现在的情况下他们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
杀这么多人,张世的手臂已有些脱力。他才感觉的真正的战场是多么的残酷,在这里再高的武功,再华丽的招式也揠不住人海汹涌。如同一个技艺精湛的船夫,即使有再好的技艺,再坚固的船板,在狂风大浪的层叠相加下依然会船毁人亡。好在有个信念一直在支撑着张世,那就是?“不死不休”!
嗵嗵嗵
咚咚咚
马蹄声?鼓声?难道是匈奴的后援队伍又到了?
卷一 怒斩沙场 [第六章]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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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人群中闯进一员杀将,黑马,银枪,猩红披风,刚毅的脸庞布满肃穆的神情,眼中的神芒有种让人不敢正视的威慑。一头长发在猎猎风中飞舞,枪缨所过,如猛虎下山,枪下胡骑,无不化为缕缕亡魂,片片碧血他身后身着骠营制式武装的两百余骑也纷纷加入战团,果然好汉子。
今天这些猪猡们不用全死在这里了,想到这里张世微微松了一口气。战场唯一不着盔甲长发临风的杀将,在张世看到他第一眼,他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此人定是金三无疑!传说王朝最负杀气和盛名的将军,就是一杆银枪,偏偏此人桀骜不逊,屡屡无视军纪。因此他的职位也是升了又降,最后听说是看不惯王朝的腐败气象解甲归田了。没想到今天又在战场上见到了他。
有如斯强助,张世也不甘示弱。振臂长啸一声,清亮如凤呖九天的啸声在这修罗场中回荡,身后的同伴们,也随同高声长啸起来,排山倒海的呼啸声震碎了日落前天边的最后一丝红霞。
生力军加入后,场上的局面马上大有改观。在长枪大刀的屠戮下场中的胡虏已不足二十几骑,纷纷策转马头仓皇向四处逃逸。他们心里何尝不在感叹,自从和王朝作战以来,那次不是占尽风头。这本是一次计划周详的突袭,可是那两个修罗一样的男子,却让他们彻底绝望,那两人的残忍凶悍丝毫不亚于本族第一勇士。逃吧,逃的越远越好,最好是永远不要再见这两个男人!
张世转头向马上的金三望去,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兵,现在有了指挥的人,且看他如何应对。能全歼敌寇固然最好,可匈奴的骑兵铁了心要逃想追上他们的马不是那么容易的。
只听金三冷声道:“拿弓来。”立时有人从身后递过一张三石强弓来,他取了五支箭,搭到弦上,向逃逸的胡骑射去
如此三番,连拉数弦,远处不时传来凄厉的惨叫,箭箭夺命。如此强悍的臂力,精准的箭法,确不负为一代豪杰。张世喝了一声:“好”。
这时金三跳下马来,走到张世面前道:“骠营五都有你一席之地。”张世注视着这个传奇中的人物,心道勿论他是何等英雄人物,想来跟着他以后也许能多些真正浴血沙场的机会,不由大呼过瘾。正要拜谢,突然身后传来‘喔,喔’的干呕声,这才想起那些猪猡们,毕竟他们才是自己现在最应该知道的事。转头一看,原来是铃铛,正脸色煞白的在那里呕吐。剩下数人皆是满脸血污,地上尽是马尸,碎肉,和花花绿绿的肠子,血染脑浆
瘦哥正把一块敌人的头皮从脸上揭下来,张世想来自<炫>-<书>-<网>己的样子也该差不多。看着铃铛的样子,这里的场景,让张世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样子来。现在这个场地,可比自己以前杀人的场地要血腥上十倍,光那刺鼻的腥味就会让没有经历过杀戮的人很受不了。有人说羊肉腥,有人说鱼肉腥,其实人肉最腥,只有经历过血腥的人才能明白,也难怪铃铛会吐了。
哈哈哈胜利的确是值得高兴的,尤其是那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更让人喜悦。看到瘦哥,阿天他们都无甚大碍后,当下心中宽豁,望着铃铛的样子笑了起来,金三也笑了。对这个人,张世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仿佛相识已久一样。金三的眼睛告诉张世,他也有同样的感觉。
刚才的厮杀中所幸物资损失不是太大,阿天招呼大家拾掇车马,随金三一行向良晔开发。
※※※
到良晔安顿下来没多久,就传来砚貉守军已全部覆灭的消息。大伙闻之一片怆然,刚劫后余生的喜悦立时被失去兄弟朋友的消息所冲淡。营盘里笼起了一片愁云,尤其在这些第一次参战的厢军众人里表现的更为浓厚。
张世亦然,他想到昨天还活蹦乱跳的斌子,自小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在世的时候希望着他能出息。孝顺的他为完成奶奶的遗愿参军了,却没想到只是提前了和奶奶在地下的相会。和他躺在地上看天空的那些情景还历历在目
他又想起那些自己尚叫不上名字却无比熟悉的面容,那些大被同食的面容,连同他们生前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消散在烽烟里,熔化在战火中。张世明白杨树林一役,如果没有金三的助力,他们这些人现在活着的怕也没几个了。夕阳下,他漫无目的的向外走了出去。
野地里的荒草已经枯黄,而那些被战火烧黑的野草,它们在明年的春天又会活过来。都说草菅人命,其实人命那比得了贱草,一岁一枯荣春风吹又生是草的命。想知道人命有多贱,看这些战场上的这些士兵就明白。
夜色渐浓,枯草丛中,虫声啁啾,使这苍茫的原野更平添了几分凄凉萧索之意。张世看着脚下的路,仿佛燃起了烽烟,枯骨铺成的路上洒满了鲜血。他带着一脸的落寞长叹了一声:“活着的人不就是踩着往者的血迹和尸体走过来的么”?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一个声音吟起,似乎是在回应着他。
是啊,逝者如斯夫,那我们这些生者呢?听到这话顿时让张世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执念,仰天说了一句,“以后的日子,我一定会保护好身边的每一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满脸都洋溢着自信的神情。
说完这句话张世才想起,刚才好像是有人说话的。转头一看,身后正是金三。惶不知他是何时跟在自己身后的,怪不的刚才行出营盘的时候也没人阻拦。张世向他投去了感激的一眼,感激他及时点醒了自己。
金三望着张世,落落一笑道:“你的刀法刚烈有余,但狠辣不足。在战场上只有比别人狠,用最简单最有用的招式,应势导利,才是你能活下来的前提。自己先活下来,才能多一分保护别人的把握”。
他之前的话如果是细风的话,那后来这番话就恰如暴雨,两种不同的感觉正好解决了张世此时的最大的困惑。今天一战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也让他发觉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是呀,最简单最有用的招式,应势导利才是自己现今最欠缺的。话金三告诉自己了,但这个“势”与“力”之间的平衡与把握却是需要无数次的杀伐,腥风血雨的洗礼才能领悟到的,这也是张世一个初入沙场的新人所欠缺的。
似乎看出了张世心中的疑虑,金三道:“看出你应该有不凡的武功造诣,虽然我是使长枪的,但我使的是战场上才有的枪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助力。”
说
完,金三将长枪在胸前一横,兀自站定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七章]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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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将长枪在胸前一横,兀自站定,张世知道他是要在切磋中帮自己改进刀法。金三并没有动,却宛如一尊杀神,浑身散发出睥睨天下的霸气。让张世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千军万马。一切是那样的真实,又是那样的虚幻。他的心底又一次传来怒斩的共鸣,是兴奋。汹涌的刀气开始提升,也许是受金三的霸气所激,怒斩第一次在张世手中没有出刀就迸裂出了刀气。
他出刀了,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招:力劈华山。枪又号称‘一丈威’,张世想来怒斩的刀气足以弥补这距离上的不足。只是他错了,刀气竟完全被封在了金三身体的一丈之外。张世心头一震,论气势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和这个修罗场上的杀神匹敌。金三的势,是那种后天养成的气势。同是杀人,但是养成的气势却不同,张世仿佛有所明悟。
这明悟间心中已有计较,等金三的势外放到尽头的时候,才是自己出手的时候。因为那时候金三所有的势和力一定都放到了攻击上,所以他的防御也应该是最弱的。张世双手抱刀,凝神聚气,决定等金三先出手。
金三踏出了第一步,四周的空气骤然充满了肃杀的感觉,变得沉闷起来。随着他跨出第二步,一股庞大无匹的气势,就朝张世迫涌过来。若换了一般庸手,早便胆战股栗,弃械败走了。
张世隐约感觉到当金三跨出第三步时,便立即会发动狂猛攻势。灵机一动,诈作撑不住他的气势侵迫,往后退去,一刀横握,虚晃作势。这时只听耳边若雷鸣般一声大喝,金三的枪动了。
枪尖如同噬人的毒蛇,目标正是在他大喝一声下张世瞬间有些失神的双眼,时机掐算的无比精准。
张世身体一侧,刀身随之上挑,架住了蛇信,这一架就感觉到实力的差距来。见识过金三惊人的臂力,没想到此刻枪尖上传来力气竟是如斯骇人。显然与他斗力乃不智之举,张世也断不会这般被动。刀脊翻滑,已卸去了十之五六威力,只是双臂也被震的有些发麻。第一个回合的交锋,张世已有些落到了下风。
他双肩一抖,站稳身体。嘴角上扬,一边笑一边画出好看的弧度,从天空垂向地面。这一个回合的交锋并没有挫去他的锐气,反而激起了他的傲气。随意的笑容下,张世手里的怒斩再次冷静的挥出,刀枪又交织在一起。
如此这般刀来枪往,银光闪烁,寒星点点,转眼已过百招。金三的枪法浑然一体,每每都能在张世最薄弱的环节施以雷霆一击,怒斩和张世的配合也在金三见缝插针的攻击下愈见默契。张世抛下许多华而不实,耗力无功的招式,只留简单有效的砍,劈,却收效甚大,已经从起初的弱势渐渐和金三打的旗鼓相当。
都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分短,一分险;长枪的强势在金三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张世一直被逼到一丈之外,短刀的长处半点都发挥不出来。如同身陷泥潭的猛虎处处受制,他手里的怒斩也渐渐躁动不安起来。
张世心道,一定要打破这个局面才成。这下他故意卖出一个细微的破绽,以身试蛇。金三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而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刀势骤变,已至金三身前三寸。只要再前进一点,就可以破开金三的防御了。但张世的刀却停住了,因为金三的枪尖挑开他的胸甲,这三寸已成为不能逾越的天堑。
张世(炫)恍(书)然(网)间明白过来,从一开始自己就错了。处心积虑攻入他长枪的一丈之内,而那一丈之内才是金三最强的世界,他的世界。攻入他长枪的一丈之内已经受到先天的制约,不输才怪。
军中竟藏着如此高手,金三已踏入后天转向先天的境界,甚至拥有了他自己的世界。反言之他的最弱就是他的最强,自己剑法全盛的时候也一定万难挡得其锋。在江湖中曾自诩天下第一剑,原来也不过如此,和金三一战才知道以前真是有些坐井观天了。
难道这就是沙场磨砺的结果吗?这一场切磋自己输了,输的如此彻底,又如此痛快。充满传奇的沙场,这般富有挑战的人物,想来以后的日子一定不再寂寞的。张世又笑了,脸上显露出释然的笑容,嘴角向上牵扯起温暖的弧度,灿若明星的双眸中带着真诚的神情。
金三细碎额发遮住了眼睛,看不到眼中的神情,只听说了一句:“我们去喝酒!”
“军营里有酒的吗?”张世有些狐疑的看着他,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随我来自<炫>-<书>-<网>知!”金三将手中的银枪一甩,倒提起来,并不理会张世的惊诧转身就走。
真是个秘一样的人物,像他这样的先天高手能隐匿在军中;再联想起那些猪猡们说过他在军中的那些‘劣迹’,有酒也不足为奇的。想通这点张世欣然跟了上去,可是到了地头,看到那阵势,他还是被吓到了。
那是一个不大的酒窖,里面放着足有三十多坛酒。让他吓到的,是这酒窖中藏的居然是地道的凉州‘一声雷’。凉人性烈,好酒,素有豪壮之名,因此所酿的‘一声雷’更是世间第一烈酒。装这种酒的坛子很独特,像一个葫芦的形状,所以他才一眼认了出来。
不懂酒的人不会知道它的珍贵,‘一声雷’好在它的烈,更罕在它的稀缺。凉人每年也不过酿得五十坛,而在这里竟有三十坛之多。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拥有的,怎么能不让他惊诧万分。
看着张世满脸的惊诧,金三淡淡笑道,“这只是一个交易而已”。一下见到这么多‘一声雷’,再想到传闻中已解甲归田的他又出现在这里,能和他做的起这笔交易的势力,一切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此时张世更大的兴趣已在面前的酒上,肚里的酒虫早泛滥成灾了。也难怪,张世也是好酒之人,自入伍之后,碍于军纪他已半年未曾粘过酒了。
不待金三招呼,已拿起一坛,打开了坛口上的封泥,那冲天的酒气如刮骨钢刀般削向张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浓郁的酒香充满了酒窖,他迫不及待的捧起坛子猛灌了一口。一口下肚,腹内犹如平地一声雷起,五脏六腑间的颤栗久久不息
张世赞了一声好,金三却带着一脸遗憾的神情摇摇头道,“此酒虽烈,但比上我在江南喝过的那壶酒还是差了不止一截。”
“哦?江南之地,竟有这等好酒,那酒何名?”仍回味在一声炸雷余韵中的张世顺口问道。在他想来,每一处的地理,民风,是与其文化的沉积相辅相成的。比如陕西的黄土才能孕育出‘信天游’,西北的苦寒才能繁衍出‘秦腔’,江南的烟雨才能流淌出“越剧”。音是这般,酒更是如此,凉人能酿出‘一声雷’这等天下第一烈酒是和他们的地理民风有关系的,说江南有比‘一声雷’还烈的酒自是存着怀疑。
其实张世想的本没有错,自古以来酒文化的确是和地理民风离不开的,但金三所说的那壶酒,还真是这片大地上的一个异数
茶如知己,酒似红颜,遥知湖上一樽酒,能忆天涯万里人。金三的眼中满是追忆,还有无限的怜惜。如同在追忆一个久别的情人,怜惜那一段云雨后不识庐山,无缘相见的遗憾。张世想起自己也曾因为一个女人有过这样的神情,而金三却是为一壶酒。那又是怎样一壶酒,又是怎样一段情,让这个传奇般的人物有这样的神情,张世有些好奇了。
过了好{炫&书&网}久才听金三娓娓道来,似乎是在诉说一个别人的故事,但他的神情却无比投入。那是他在解甲归田后,四处游历的时候无意遇见的。据金三所说,那酒无名,只是那个酒坊的伙计随手调制出来的,虽只一壶却胜过百坛‘一声雷’。
在他的讲述中,张世也神往起来,发誓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去一趟江南。那日,他们喝了足足十二坛,两人也被‘一声雷’炸的四分五裂,头晕目眩。但那一夜,却让张世真正认识了金三。他相信自己的感觉,金三绝对是个值得结交一心,相期千里的朋友。有友,有酒,此生无憾!
等他们相携回城时候已是星罗密布,若非身边有金三,张世怕连营盘都进不去。好不容易找到金三身边的一个侍卫,将他扶回帐去,张世才摇着身子向自己的营帐晃去。现在这个时候除了哨卫的兵士估计大家都睡了吧?
哗哗
耳边隐约有什么声音传来,难道是有人偷营?张世蹑足寻声而去,来到了一口井边。井台上并无人迹,只有辘轳上孤零零垂下的长绳。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正在疑惑间,这时从井下又传来“哗”的一声
卷一 怒斩沙场 [第八章]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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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蹑足寻声而去,来到了一口井边。井台上并无人迹,只有辘轳上孤零零垂下的长绳。难道是自己听错了?这时从井下又传来‘哗’的一声!不对,这井中定有玄机。此时张世的酒已醒了一半,快步走到井台边垂头一看?
金三的武功,三十几坛‘一声雷’,都没有比这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眼前的情景让张世不由‘啊’了一声。原来井下竟有一个不着寸缕的女子,她正举着一桶水从头上浇下。昏暗的光线掩饰不住那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女子的特征一览无遗。
她这是在沐浴?冲凉?听到张世发出的那一声‘啊’,骇的那井下的女子丢掉了手里的木桶,扬起头来。惊慌失措的瞅了张世一眼,然后迅速从另一个木桶里抓起什么物什,护到了胸前。
吃一惊后,张世的脑子渐渐冷静下来。看样子这是一口枯井,这个女子定是在井底沐浴无疑,只是这军营之中怎么会有女子?
井底的水渍反射着月光,照不清楚她的面容。但明暗的光线交错,却足以感受到她胸前的那片美好,给人无限的遐想。只是被她双手抓着的物件遮去了大半,不能一睹那新剥鸡头下大好山峦的全貌。
张世不由在她胸前护着的物什多瞪了两眼,看来不像是一般的衣物。从那不时闪耀着鱼鳞般的光泽来判断,应该是一件甲衣。他心头微微一跳,似乎想起了什么。厉声问道“你是谁?”
而那个女子听到张世的问话,也不回答,居然从另一只桶中拿出了一条丝巾,慢条斯理的擦拭起身体来。昏暗的光线遮不住美妙的曲线,胸前的白兔,虽不硕大,但愈透出几分调皮,可爱;私处的毛发上尚有水珠,草丛中清泉滴滴
说男人不好色是假的,目光最能暴露一切,张世也不能免俗。眼睛贪婪的盯着那井下的女子看着,看着她擦拭完身体又穿起衣物来。这整个过程竟持续了足有半个时辰,而那女子一直一副任君观赏的姿态。直到她扣上最后一粒布扣,抬起头来,看着趴在井边的张世。虽然看不清彼此的面容,但她那一望却让张世面上一红。只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无耻,心里却有点怅然若失,早已忘记了初始的来意。
“还没有看够吗?该拉我上来了。”那井下的女子娇喝一声。这个声音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在看到那件甲衣的时候他有几分怀疑,却不敢联系到一起。因为那个猜测,也实在是太过荒谬了。
辘轳上有系好的长绳,那女子把一个木桶绑在绳头上,然后抬脚站在木桶里。又将另一只木桶提在了手中,将长绳晃动了一下,示意张世可以拉了。眼下无暇多想,先把她拉上来再说,张世抓着辘轳上垂下的绳子拉了起来。她的身体并不重,以张世的臂力不消几下就把她连人带桶拉出了井口。虽然已有些怀疑,但看到她的样子还是止不了目瞪口呆的结果。看到井口露出的头,张世手一松差点丢开了绳子。
自己并没有猜错,虽然荒谬,但摆在眼前的事实却不容他否认。一声冷哼传来,看到她埋怨的眼神,张世才想起她人还在半空中呢。红着脸将她拉出了井口,又免不了四目相对的尴尬。虽然眼前的她已经恢复了男儿打扮,却不能让张世忘记那井下的一幕。细看那眉宇间的神情,眼角里的羞怯,还有那脸上的红霞,甚至脸颊上的那几颗俏皮的小斑点怎么看都像是女儿身,为何自己以前就没有发现呢?她正是铃铛,此刻的她是那样陌生又熟悉。张世不好意思开口问,她也许同样不好意思开口说,就这样两人一路无话回到了营帐。
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位置。她倒是很坦然的躺下合衣就睡,张世却如卧针毡。就这样胡思乱想了大半夜,后来终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梦里那井下不着寸缕的女子,抬头望了自己一眼,那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那么自然的、无与伦比的真淳朴素的面容。在平静和冷然的外表底下,她的眼神却透露出彷若在暗处鲜花般盛放的感情,在倾诉出对生命的热恋和某种超乎世俗的追求
那张面容,那种眼神?是她吗?肯定不是。琴姬她已经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那面容在张世脑海中一会是铃铛,一会又是琴姬【炫】’【书】’【网】,让他头晕目眩起来。这时耳边又好象有人在对自己说:张世你忘记了天涯的那只鹏鸟了吗?你还记得你要做真正的自己吗?你还记得你要尝尽世间沧桑吗?又好象是自己在说着什么
天亮了,张世睁眼看到身边的铃铛,依
然保持着那个习惯,抱着自己的手臂。他下意识的如往常一样,捏着他的鼻子把他揪醒。铃铛瞪着铜铃大眼,撕住张世的耳朵恶狠狠的骂了一句“畜生”,一切如往常一样。他的眼中完全没有一丝掩饰,脸上不带一缕羞怯,身上根本看不出昨晚的半点影子。昨晚的一切犹如做了一个梦,也许真是个梦吧?那就当是个梦吧!
张世想起昨天金三说过的话,现在该去找他了。运粮队并不是首选,只有在血雨腥风中自己才能得到更多的磨砺和体炼,那才是自己选择的道路。新的一天开始了,生活就是这样,不论你是羚羊还是狮子,每当太阳升起之时,就毫不迟疑地向前奔跑吧。
没有理会身边依然怒目的铃铛,他起身向金三的大帐走去。来到金三帐前,见两名侍卫,腰系长刀目含厉光,站在那儿不怒自威。就像两尊门神,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得到通传,张世步入帐中。看样子金三应该也起身不久,见他进来,金三笑着说,“我以为你今天起码要睡到晌午呢。”
张世嚷道,“笑话,你是否都忘了昨天是谁搀着你回来的?”
金三一拍脑门道,“对,想起来了,是我搀着你回来的。”说罢两人大笑起来,其实是他们互相搀着回来的才不错。帐外的侍卫听到里面的笑声有些失神,心道原来金指挥使也是会笑的。对这个杀神指挥使,他们大多是又怕又敬,却从来没听他这样笑过。他在战场上的笑让人胆寒,而今在这帐里的笑却让人如沐春风。
※※※
王朝军制五十人为队,设队长一名,十夫长五名;两队为都设都头(也叫百夫长)一名;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厢?军分别设都指挥使?军还设都虞候?营设指挥使。
金三说自己不是帅才,充其量也只是一员猛将而已。这次王朝以三十坛“一声雷”的代价将他召回军中,而他却只愿当这区区五百人的骠营指挥使。只因在他看来与匈奴作战,兵贵精,而不在多。
张世遂成了骠营五都头之一,都头虽小,但张世已经很满足了。何况连金三都可以屈尊做这小小的指挥使,何况自己呢。张世来到这里的目的只是要体会另一种人生,值得回味的是那种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都不是他所介意的。
经过昨日的杀伐,让张世更明白了战场的残酷,负责给养也照样会遭遇战争。那阿天他们又怎么安排呢?他考虑了很长时间,最终放弃了让他们继续留在给养队中的想法。虽然在那里遭遇的战争也许会少些,但不表示就没有有战争和杀戮。就像昨天一样,还是在自己身边好些。
铃铛自不必说,他是那种渴望着让战争更猛烈些的家伙。瘦哥的心事无从得知,权且当作是对自己信任的吧!那阿天呢?想起出征前他对自己说的那番话,现在想必在经历过杀戮后他的心思也有所改变了吧。
张世自私的为他们的将来做出了决定,这样的人事安排自然是金三大口一开就可以办到的,何况他也很欣赏张世一起的那几员猛将。杨树林一役,给金三最大的震撼的是张世。那双手抱刀的男子,那种杀气,那威猛又不可一世的样子就仿佛沙场上的自己。而他身边的那些人也同样值得留意,武艺是可以提升的,最主要的是他们的勇气,和同伴不死不弃的精神。这样的人在抗匈第一线上要多几个,又何愁不能早日平乱。
就这样大家又到了一起,张世让阿天和瘦哥各率一队,听自己指挥。为什么没让铃铛率队,张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下意识的做了这个决定,也许下意识中已经当铃铛是个女人了吧?
那夜与金三一战给了张世很多启发,这几天有时间张世一直在消化这些东西,然后再教给他们几个。更多的东西其实张世也不会,何谈教给他们。因为那是经验,是每一次在搏杀中、九死一生后,才能体悟到的东西!
卷一 怒斩沙场 [第九章]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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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个月是平静的,这些天除了早晚训练,吃饭,睡觉,隔三岔五带队巡逻,简直淡出鸟来了。巡逻的时候别说敌踪,就连鸟毛都很少看到。难道匈奴兵那天被打怕了?张世不信,谁会相信一匹马偶有失蹄就会停步不前呢?
这些日子,他回忆和金三切磋的每一个细节,勤练自己的刀法。虽然武之道是相通的,但用惯了剑的人突然换一把刀,还是有些不适应,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好在张世感觉在自己的心境有所转变后,刀也越用越顺手了,现在简单的一个砍劈都能听见隐隐的风雷之声。他在心里拟化出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的感觉,抓住每一个缝隙,利用每一个可利用的机会出刀,怒斩和他的配合愈见纯熟。有时候他也会和阿天他们切磋,在切磋中他们几人的刀法也提升了不少。
阿天的刀更稳,愈见狠辣的征兆;而瘦哥的刀却更快了,又快又毒。铃铛是这样评价他们三人的,说阿天的刀就像一头猛虎,瘦哥的刀就是一条毒蛇,而张世的刀却像一只狂龙。
三人调侃道,那你呢?铃铛狠狠瞪了一眼,扭头不理三人,三人大笑。因为在切磋中,铃铛每次都是靠身法躲避。碰到阿天和张世还管用点,阿天胜不过他的速度,张世又少下狠手,可胖子就不一样了。胖子的速度胜过他,还从来不留情面,每次到要把铃铛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才会停手,所以铃铛也最恨胖子。
笑声中,张世的眼睛盯住了天空中飞的一根羽毛,突然说了一句:“对了,怎么好像这几天真连飞鸟都少见呢”?阿天一脸茫然的看着张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有此一问,瘦哥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仿佛在张世的话中想到了什么。
张世发现自己越来越懒了,现在只想该想的,只做该做的。看这那根越飞越远的羽毛,他笑了,像阳光一样的耀眼。心道,那些不该想的,想不明白的还是留给别人吧。车是车、马是马、帅是帅,必要时,帅可作车用,马可作车使。但在平时,各有各的规范,才是长期作战和生存的打算。张世不用想,有人就必须得想。
这敌踪鸟毛的事金三现在正在想,他相信以匈奴睚眦必报的性格,杨树林一役的亏绝不会白吃的。最近一直没有匈奴的踪迹,绝对不是他们怕了。凭自己的了解,匈奴这个种族是少有‘怕’这种情绪的,他们只信‘服’。让他们‘服’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拳头比他们硬,杀人比他们狠,势力比他们大。
金三知道匈奴是在等,等什么他无从得知,只好安排兵士继续训练,照常巡逻,以不变应万变。金三承认自己不是个好将军,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那种运筹帷幄的心计,身上有的只是决战千里的霸气。
但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他还是个武者,一个已跨入先天境界的高手。而先天比后天好的一点就多是了‘本能’,所以金三不急,因为他也在等。这几天天上的飞鸟几乎绝迹了,金三的本能告诉他,时候到了。遂下令五都,四都分为左右两翼,隐匿行踪,先遣出城,自己亲帅一都大张旗鼓随后出城。
金三在出城时下给张世的第一道命令是:寻找飞鸟的行迹;
张世在出城时下达第一道命令是:在有飞鸟行迹处设伏;
出城二十里,金三传来的第二道命令是:伺机而动,咬蛇尾,势强我遁;
出城二十里,张世下达的第二道命令是:设伏!因为张世听到了鸟叫声,如若惊弓的鸟叫,然后见到飞鸟,一只,两只,三只
在出现第三只飞鸟的时候,张世所率部众已全部隐匿好行迹,两百兵士平空消失在山石间,树丛里,沟壑中。随后见到滚滚沙尘,几如洪兽。沙尘散去,先露出匈奴铁骑,约五百人左右,随后是枪兵,约一千人左右。越看下去越是心惊,让张世有种蚍蜉撼大树的感觉,暗道幸亏接到的命令不是直接迎敌。
枪兵之后终于让他们看到了同行,持刀步兵,约两千人,张世知道他们的正主出现了。直到眼前的烟尘几将散尽时,张世下达了第三道命令:出击!两百兵士平空从山石间,树丛里,沟壑中出现,杀气腾腾,喊声震天
张世心想,右翼和金三那里也同时拉开序幕了吧?喊杀声从匈奴步兵身后响起,正在行军的匈奴步兵迅速做出反应,后队改前队,人山人海的发起了攻击。让张世有些懊悔接到的命令为什么不是‘断七寸’,偏偏是‘咬蛇尾’,如此一来岂不成了‘打蛇头’。这等敌众我寡的情形下硬憾显然是不明智的,但是战场总是充满着未知的元素,也才更富挑战。
他在顷刻间抛却了所有杂念,眼里燃起了烈焰,暴喊了一声:布阵。阿天,铃铛他们迅速以张世为首站好各自的位置,往后依次排列,组成了一把人扇。
那是受上次一战的启发后张世改良的阵型,现在不但扩大了保护范围,还添加了几种变化。这次近距离的同匈奴的步兵搏杀,张世才有机会真正目睹胡刀的轨迹,那是一轮残月。很残,很弯,但张世不会给它亮的机会。
没有时间去提升自己的‘势’,只能在不断的杀戮中提升了。张世感觉每斩杀一人,‘势’就强上一分。随着‘势’的不断提升,他的刀也更无所顾及。他觉的自己的心在杀戮中开始堕落,狂暴无敌。
他们的阵型不断变化,犹如一把张合的扇子。合起来是一条嗜人的毒蛇,浑身是毒,张开是一头下山的猛虎,八面临风。不过渐渐扇子的张合开始费力起来,毕竟是以一敌十,阵型能不溃散已经不错了。他们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阵型逐渐收缩。敌人一拨拨强攻,倒下的迅速补充上来,这样的情况下阵型溃散只是迟早的事了。大伙身上染满了血,有敌人的自己的,这把人扇已经变成了一把血扇,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扇的更大
每个人都陷入了重围之中,顶受着巨大的压力,那边阿天刚刚架住一把胡刀,就见另一轮残月划向他的右肋。说时迟那时快,一旁策应的瘦哥斩出疾速的一刀,终将残月湮没,让它再无力亮起。那轮残月,没能如烟花般在阿天身体上灿烂绽放,已如流星般陨落。饶是如此阿天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现下只要自己死不了就得继续搏杀,因为已在夜幕里,而那残月却随时会亮起。
众人都被笼罩在夜幕里,面对着不知何时何地亮起的胡刀,情况已经险到了极至。张世同样应顾不暇,他不知道右翼和金三那里如何,有没有打乱敌人阵型,只感觉自己周围的胡兵越来越多起来。
他明白一时之勇,拼到最后只是全部阵亡的结局,所以毅然下令:遁。血扇迅速变成了一个赤红的三角,像毒蛇的头一样。而张世就是那最锐利的一角,怒斩就是他的信子。现在只要在重围中杀开一个缝隙,他们就可以逃逸。变换阵型没有了左右瘦哥和铃铛的策应,张世的压力骤然暴增,怒斩吞吐的杀气也仅能护住他一半的身体。但他知道今天必须冲出去,身后那些猪猡现在一定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
“啊!”凄厉的叫声在张世耳边响起,应该是铃铛的声音,因为此时只有他离自己最近。他中刀了吗?
张世顾不上回头,焦急的喊了一声:“铃铛?”没有回答。
“铃铛?”仍没有回答。
难道?
张世架住一把胡刀,转过头去,恰好看到他
2025-02-18 13: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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